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2015年2月信報社評的個人評論


個人時事評論目錄

2015年3月信報社評的個人評論


2015年2月28日信報社評:嚴防政治污衊法治

究竟維護金融體系安全重要,抑或不打破極少數小市民的置業夢重要?

從利率走勢而言,除了負利率之外,利率已經無可再低,走勢祇會不變和上升而已。對大部份小市民而言,供樓年期會是二十年,甚至二十五年,利率可以在這麼長久的時期下持續低微?一旦加息,甚至大幅加息,對已經在高樓價購入單位的小市民再以高利率計算利息,那種沉重的經濟壓力真的不想提。

感覺上,這篇社論的主筆全為小部份地產界發聲而已,並沒有全盤考慮香港整體利益。

2015年2月27日信報社評:左手派糖右手加費 開源不能胡亂掘井

香港財政不會永遠都有盈餘,所以在大好時光時都要積穀防飢。財爺要檢討過千項政府收費,這是他的份內工作,社會大眾要瞭解。不過,檢討還檢討,在真正實行前,政府要容許社會大眾有討論的空間。這幾年,相信政府財政還會有盈餘,政府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大幅增加收費。

2015年2月26日信報社評:壓抑樓價無招再出 財爺惟盼美國加息

社評認為「若然政府進一步收緊住宅按揭成數,恐怕令小市民更難上車,或會間接推高私樓租金及居屋價格,同時亦可能導致居屋認購人數急增。」

進一步收緊住宅按揭成數,短期內會產生有如社論所提到的後果,不過,若不收緊,真正可以置業的小市民又有多少?相對於真正有置業需要的小市民而言,恐怕很少,否則社會上怎會有置業難之嘆?況且,進一步收緊,有冷卻樓市,令少數真正有置業需要的小市民,可再重新考慮是否真的需要承受將來在瘋癲地高的樓價上要付出高昂利息的風險。最後,進一步收緊,亦會令將來樓價大跌後,負資產的情況亦不致太嚴重。

所以,財金官員要認真考慮在無其它方法可用的情況下,是否需要進一步收緊住宅按揭成數的必要。

2015年2月24日信報社評:經濟山重水複 A股柳暗花明

實體經濟數據欠佳,而金融市場呈現好景一段不短的時期,自美國初次量寬以來已經不是新鮮事物,背後原因是由於量寬所帶來的大部份力量沒有流入實體經濟而流入金融市場所導致,得益者祇有市場大鱷,這些都是眾所週知,毋須詳盡論述。

要留意的一點,就是這個「實體經濟數據欠佳,而金融市場呈現好景一段不短的時期」的情況還可以維持多久?由於實體經濟數據欠佳,難以給予大部份投資者對金融市場有長遠的信心,投資者一旦入市,要履行止賺,更嚴守止損,才是保本並長遠地在市場打滾之道。

2015年2月23日信報社評:「黑水」再變「黑金」? 陰謀論外一章

原油和其它商品市場一樣,價格高低除了市場基本供求因素和投資者對市場的預期,背後亦牽涉很多商業利益,尤其是原油,亦牽涉政治鬥爭,例如有論者認為美國亦涉嫌以低油價制裁俄羅斯,所以原油市場背後的利益錯綜複雜,不是一般散戶投資者能夠理解和參予。一旦入市,最重要的是要嚴守止蝕。

2015年2月18日信報社評:還原真相論功過 要有《檔案法》

社論引用了前政府檔案處處長朱福強昨日發表的文章,說明香港至今未為《檔案法》立法之弊的一番說話:「沒有檔案法的監管,優質管治沒有保證,沒有檔案法的制衡,官員們做任何事,都可以沒有責任留下任何紀錄,嚴重點說,官員們基本上可以『無法無天』,什麼問責,全屬空話。以後遇到什麼質詢,官員們仍可厚顏地、模稜兩可地聲稱:『我冇講過我冇做過呀!』沒有檔案法,政治道德淪喪。」 以上這番說話已經說明一切。

銷毀大量檔案,除了無法將事實真相還原之外,最致命的是這段香港歷史將會呈現一大片空白,很多事件祇會成為謎團,香港的下幾代亦無法從這段歷史中借鑒而得到啟迪,無法做得更好,甚至重覆犯錯,香港的下幾代將會為此而付上不少代價!

2015年2月17日信報文章:IS斬首邊際效益遞減定律(作者:沈旭暉)

以斬首、將活生生的人殺死的整個影片公開,是為了達到威嚇的目標,而無需動用大量財力。文中也提到有其公關目的:「為了刺激公眾,並引起關注與恐慌,從而傳播組織的訊息及理念,以吸納新血,又或削弱敵人抵抗意志」。

不過,這手段的公關目的都是一把雙刃劍。對弱者而言,是會達到即時的威嚇作用,在短期內或會削弱敵人的抵抗意志。對強者而言,祇會更激起強者內部同仇敵愾,更加堅定對死刑執行者進行更大程度打擊的決心。ISIS若繼續以此作為公關手段,相信祇會對他們自身越來越不利。

對ISIS,精明的為政者都要有兩手準備。能夠對ISIS全面打擊,甚至連根拔,這是最好不過。不過能夠做到這地步有多大可能性?要付出多少代價?有其它對自身不利的後遺症出現嗎?所以為政者最後都要有與ISIS和平共存的方案和其它準備。

2015年2月17日信報社評:海難船長雖判囚 仍須追究海事處

社論標題《 海難船長雖判囚 仍須追究海事處 》,是毋容置疑的。

2015年2月16日信報社評:朝野各玩政治把戲 只怕拙劣穿崩

現今香港立法會會議充滿意氣之爭,一方是泛民,另一方是建制,若背後是牽涉「一男子」的議案,意氣之爭更濃。

若中央政府不想要一個完全不能發揮作用的香港,首先要考慮在適當時機將「一男子」因素移走。

2015年2月13日信報社評:干預港大指控嚴重 院校必須維護自主

要釐清誰是誰非,如社評所言「港大再一次成立獨立調查小組,不失為實事求是的辦法。」若特區政府真的沒有干預過,成立獨立調查小組是還他們清白的一個機會。

2015年2月12日信報社評:杜絕水貨客 先斷其財路

社論標題「 杜絕水貨客 先斷其財路 」,看完整篇社論,究竟怎樣斷其財路,看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要「斷其財路」,除了兩地要嚴厲執法外,更好的方法是中國內地增加入口外地奶粉、尿片和其它受水貨客歡迎的貨品,並在這非常時期暫時免除向這些貨品徵收入口關稅和一切相關稅項,最好是內地的價格與香港差不多看齊,這樣會令大部份水貨客絕跡。當國人對國貨有信心,而國內有足夠供應時,才恢復徵稅。

香港方面,能做的不多,祇有嚴厲執法。

2015年2月11日信報新聞:磨蹭多年一波九折 西九勿淪為大白象

西九本身管理混亂,項目所涉及的利益錯綜複雜,過了這麼多年的時間,用了以億元計的公帑,得到了甚麼?

與其繼續浪費時間、公帑,倒不如特區政府為項目設下限期,下令西九在限期前交出計劃、興建進度表和其它文件給相關政府部門審閱,否則會將相關地皮收回,管理局亦會遭到解散。

2015年2月10日信報社評:法理人情尚未平衡 居屋分租暫勿放行

既然有給予雙重福利之嫌,政府不應考慮修改房屋條例以遷就之,以免又引起另一個社會矛盾。不過香港房屋問題嚴峻,政府大可「隻眼開,隻眼閉」處理這個問題。

問題始終都在增加興建房屋的土地,要如何增加,政府和社會要達成共識,而社會大眾一定要作出一定程度的犧牲。例如,若果今日政府「出口術」宣佈已有大型計劃填平維港,以增加土地供應,對樓價必然會有抑制作用。

2015年2月9日信報文章:水貨人潮如洪水 急闢購物區疏導

走水貨返內地也許是犯法,但為甚麼走水貨問題這樣嚴重,為甚麼可以維持這樣久?莫非香港要代內地海關執法,打擊水貨?既然問題不能完全解決,在邊境建立大型購物區,看來亦不失為一個紓緩中港矛盾問題的方法。不過,亦要考慮建立這樣方便內地人的購物區,會否吸引更多人走水貨,產生更多問題,例如會因更多的需求而引致更大的通脹?

政府方面,亦應從速收緊短期一簽多行政策,對當日多於來回一次邊境而携帶大量物品的出境旅客隔離盤問,甚至嚴格檢查,以收打擊之效。

最後,以激烈衝突表達訴求的行為應受到社會譴責,亦嚇怕了真正的內地旅客,令他們不敢正常購物,對香港旅遊業會有負面影響。

2015年2月7日信報社評:希臘德國各走極端後患無窮

希臘和德國的立場各走極端,要找出雙方都可以同意的方案非常渺茫。

不過,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無論最後得出怎樣的方案,對金融市場都會有打擊,祇是程度上會有大小之分,就看歐盟內的財經高手們怎樣拆招。若果最後雙方談不攏,希臘決定賴債,退出歐盟,所引起的金融震盪必然不會比雷曼兄弟破產時小,甚至更多!投資散戶要注意這個風險。

2015年2月6日信報社評:防疫只怕不小心 從來不怕太謹慎

個人應衡量,究竟個人健康重要,或者有限度社交疏離重要?

正值流感高峰期,就算衛生當局沒有認真呼籲,個人亦應時常注重衛生,為人為己,亦應在人多地方或有流感徵狀時戴上口罩。

2015年2月05日信報社評:規管內地遊客陋習 不要輕言擴自由行

水貨客才是造成中港矛盾的一個最主要原因,要規範的對象應是水貨客,而非真正遊客。

要規範水貨客,可從以下方面着手:一、從速開設一個接近邊境的大型商場,讓大部份水貨客可在此購貨,大幅度減少對其他地區的滋擾。二、收緊短期一簽多行政策。三、對於有連續兩、三天都要多於一來一回過境的旅客都要另外排隊檢查、盤問。

在外,香港人都有不太文明的地方,這些不足為怪,祇要多注意、多體貼、盡量不要滋擾別人。例如無可避免要咳嗽時要說聲「不好意思」、「excuse me」等等。

2015年2月3日信報社評:伊斯蘭國殘殺人質 催化日本修憲激辯

若日本不改變立場,更多日本人相信在以後會陸續地被作為人質。日本怎樣取態,將來會否成為美國的馬前卒,是值得國際社會關注的。

國際社會是否可以完全消滅ISIS?若不能,是否要考慮在未做成更大的仇恨之前,計劃怎樣大家有體面地停止對抗,和平共處?

2015年2月2日信報社評:公屋流轉極低 居屋應大增白表比例

社評所提議的改善白表申請者購買居屋的機會,可以令社會對房屋問題的怨氣有絲毫的減少嗎?

2015年1月31日信報社評:官商無規無矩 走向世界困難重重

由官商無規無矩,到有規有矩,是需要時間和過程,不能一蹴即至的。但是,這個過程怎樣開始,又從那處開始?

或者,可考慮在這過程中由國務院直接成立一個臨時仲裁機構,讓一群熟悉中國國情、無任何中國利益而不偏不倚的國內或國外人仕出任。當官或商無規無矩,仲裁機構可隨時介入,排難解紛,規勸無規無矩的一方回到有規有矩的道路上,並將情況向國務院報告、備案。當然,仲裁機構可介入、規勸、建議,但不能夠擁有法庭的權力,要任何一方都要硬性遵從,但有國務院作為後台,當事者不能對仲裁機構完全置諸不理。

以上建議祇是拋磚引玉,希望最後可得出更好的建議。


2015年1月信報社評的個人評論

個人時事評論目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